宁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守信激励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信办〔2020〕22号
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及中央驻宁机构:
为深入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根据《2019年宁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拓展信用惠民便企“信易+”服务范围,使诚信主体获得更多便利优惠服务,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宁德市守信激励创新实施方案》印发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宁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0年10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德市守信激励创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趟”改革为引领,以建立健全适应宁德发展方向、体现信用工作内在规律、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守信联合激励机制为目标,不断创新拓展“信易+”守信激励场景,着力营造守信受益、信用有价的浓厚社会氛围,提升公众对信用建设的获得感,促进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守信激励试点创建中的组织、引导、推动和示范作用。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营造守信得益的公正和谐社会环境。
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依托宁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各类公共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处理和应用,全面推进与各政府部门、信用服务机构等市场机构的信息共享共用,以行政审批、金融贷款、租赁服务、交通出行、旅游服务等方面为重点,为守信主体提供便捷服务。
坚持健全机制,规范发展。建立健全守信激励措施落实的长效机制,完善相关制度保障,规范信用信息归集、开放、使用规则,保障守信激励措施的实施。
(三)工作目标
以全面开展守信激励创新试点工作,深化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和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充分发挥信用服务机构和信用产品的作用,激发全社会参与热情,在金融贷款、租赁服务、旅游出行等领域积极探索“信易+”工程落地实施,营造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社会氛围。
二、主要任务
(一)“信易批”
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围绕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将信用管理融入行政审批全过程,实现行政审批流程“再造”。
1.投资审批领域推行承诺前置。实现宁德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信用平台的技术对接,在受理环节自动调用当事人信用记录,对信用记录良好的守信主体提供“绿色通道”。守信主体作出公开的信用承诺后,受理窗口对当事人提交的信用承诺进行审核,对承诺符合条件的守信主体实现“现场办事、现场领证”。(市发改委、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审改办牵头,各涉审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以“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为原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受理单位实施信用督查,将存在“延期不办”的情况计入受理单位的政务诚信档案。加强对申请人“双随机”抽查,对备案、承诺不真实或承诺不践诺的主体,取消其享受审批优惠政策、财政补贴和奖励的资格,并将失信信息记入当事人信用记录。(各涉审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搭建“互联网+信用”中介超市。以“互联网+中介服务”思维和大数据手段为支撑,进一步更新完善涉审中介服务事项库、中介机构库、信用评价库等,实现宁德市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技术服务网和宁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深度融合,实现涉审中介机构评价数据和奖惩信息的实时交换,为涉审中介服务供求双方提供多渠道、无差别、全业务、全过程的便捷服务。(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牵头)
(二)“信易贷”
以“信用+金融”为突破点,探索将“信易贷”与普惠金融相结合,建立以征信互认、信息共享为基础的政银企合作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产品与服务模式,将金融科技的应用能力切实转化为服务实体经济的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1.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出台“信易贷”项目专项扶持政策,设立或利用风险补偿基金或融资担保基金。推动建立信用信息下降预警机制,降低放贷风险。鼓励保险公司与银行合作,针对小微企业的还贷方式,提供更灵活的贷款保证保险产品。(人行宁德市中支、宁德市银保监分局、市发改委、市金融办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安全保护机制。建立“信易贷”信息安全保护机制和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机制,加强数据共享传输的技术保障,提升数据系统的安全防护功能。对“信易贷”数据中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当获得企业或者个人授权后方可查询、加工、分析和使用,对违反规定人员追究法律责任。(人行宁德市中支、宁德市银保监分局、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创新探索“信易贷”守信激励措施。积极推动“银税互动”,进一步扩大纳税信用的影响力,为纳税守信企业提供必要的贷款支持,免收贷款承诺费、资金管理费等费用并给予利率优惠。(宁德市银保监分局、市税务局牵头,市金融办、人行宁德市中支、市发改委等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宁德市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对守信主体采取提高守信额度等优惠措施,构建行政监管与金融服务“信用共享、联合奖惩”机制,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金融办、人行宁德市中支、市发改委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构建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加强监管和政策引导,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依托宁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整合人行、市场监管、税务、用水、用电、环保、海关、法院等方面的公共政务及其他信息,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支持商业银行运用信用评价等级确定信贷额度及利率水平。(市工信局牵头,人行宁德市中支、宁德市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信易租”
1.确定“信易租”守信激励对象。制定“信易租”守信激励对象认定标准,对存在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制假售假、拖欠货款等失信情况的申请企业进行“一票否决”。根据信用服务机构的资质、能力和服务质量进行筛选,定期发布更新信用服务机构清单,并加强对相关机构的管理和督查。按照“自愿申请、信用评价、分类管理”的原则,由清单中信用服务机构对企业债务风险、诚信守法、合同履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打分,并根据相关规定确定守信激励对象。(市住建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制定“信易租”守信激励措施。联合租赁服务商和设备租赁公司确定服务项目形成激励措施目录并定期更新目录,便于守信主体进行选择。实现低押金或免押金租赁办公场所,为所有守信主体提供免押金办公场所租赁服务,同时根据守信主体不同信用状况及企业规模和员工人数提供不同档次的低押金或免押金服务。联合租赁服务商和设备租赁公司开展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由租赁服务机构和设备租赁机构为守信主体后付费租赁服务,并提供送货上门和安装服务。(市国资委、市住建局、市财政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供应商准入退出机制。定期对各企业设备及供应商需求进行调查,形成对应企业需求的设备租赁清单和设备供应商清单,并进行定期更新,满足不同守信主体的不同租赁需求。对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跟踪,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评级,建立供应商诚信档案,定期清理信用状况较差的供应商。(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牵头,有关信用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四)“信易游”
以信用交通市创建为契机,探索在出行旅游领域为守信主体提供便利,开展信用旅游生态和信用民生服务。
1.开展放心消费商场、超市、商业综合示范创建活动。严格落实各创建商场、超市、商业综合体商品质量,加强日常监管,对问题商品和不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做出处理和整改,严肃查处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及时受理、处置群众申诉举报,确保市场经营秩序稳定,消费质量安全可靠。落实放心消费商场、超市、商业综合体评选标准,通过商场、超市、商业综合体自评,消费者体验方式,评选出放心消费商场、超市、商业综合体示范单位、诚信经营示范街区等。(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委文明办、市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广信用免押金租车。鼓励信用免押金租车,用户可凭借自身良好的信用,无需验证身份证和驾驶证等信息,免除租车押金和违章押金快速提车,鼓励包括宁德公共自行车在内的各类共享单车全部支持信用免押骑行。(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牵头,芝麻信用等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配合、有关信用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3.打造信用生态旅游。以旅游为重点,以景区为核心,打造信用旅游生态。鼓励我市旅游景区内语音讲解器、雨伞、轮椅、婴儿车、储物柜等用具的租借推广信用免押金租赁服务。积极在酒店住宿行业推行免押金信用住服务,信用记录良好的主体可以享受免押金、免排队、免查房等便捷服务,逐步实现信用免押金入住线上线下全覆盖。鼓励景区内商户作出放心消费承诺,保护消费者权益,营造良好的景区信用文化。(市文旅局牵头、各县(市、区)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分工负责)
(五)完善长效落实机制
1.充分发挥信用服务机构的作用。充分发挥芝麻信用、福建查信宝信用服务有限公司等在宁信用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加强信用服务机构信用产品和服务在‘信易+’工作中的应用。鼓励信用服务机构拓展市场化、社会化守信激励措施。发挥宁德市诚信促进会的协调、服务作用,搭建政府、企业、个人、信用服务机构之间沟通的桥梁,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管。(人行宁德市中支、市发改委牵头,芝麻信用、福建查信宝信用服务有限公司等信用服务机构配合)
2.强化信用大数据平台。创新归集模式、拓展归集对象、推进数据共享开放。形成面向全市所有自然人、法人的信用报告,通过政务网、互联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方式向政府部门、社会公众以及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放。在互联网、手机移动端等各类终端开发“信易+”服务专栏、产品,介绍宣传“信易+”相关产品和申请条件。(人行宁德市中支、市发改委、市信息中心牵头,有关信用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3.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明确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共用的范围、规范、途径等工作规则。梳理形成“信易+”数据目录,进一步归集银行、金融机构、保险机构、信用服务机构中各类主体守信信息,实现公共信息用信息在“信易+”相关部门互联互通。推动形成社会性、市场性的守信激励机制,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主体和严重失信主体采取差别化服务。(人行宁德市中支、市发改委牵头,有关信用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4.完善信用保障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市信用法制建设,逐步出台信用信息社会化应用、联合奖惩、信用修复等一系列制度,建立有利于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与关爱机制,支持有失信行为的企业或个人通过自我纠错、主动纠正、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等方式修复信用,保障我市守信激励相关措施落地。(人行宁德市中支、市发改委、市司法局牵头)
三、实施步骤
本方案实施步骤分为三个阶段:
1.谋划阶段(11月1日之前):根据宁德市实际情况在11月中旬编制形成守信激励创新实施方案。
2.实施阶段(12月至2021年6月):根据实施方案中的有关单位职责分工召开全市工作会议,明确牵头部门和重点任务。牵头部门召开相关部门对接会议,落实具体工作联系人。专项负责守信激励创新试点落地工作,加强对守信激励创新试点的考核督查工作,深化对相关工作的指导和服务。
3.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7月起):各部门、单位根据守信激励创新试点工作实际情况进行成果汇报和经验交流,补足短板并进一步深化守信激励创新试点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充分发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守信激励相关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积极协调解决守信激励措施落地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各地各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二)抓好责任落实
各地各部门按照本方案的总体要求,将守信激励工作统筹安排,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落实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务必抓出实效。
(三)加强考核督查
将本方案落实推进情况纳入社会信用建设考核内容,强化考核约束。各级政府要将本方案的细化分工工作纳入对组成部门的目标责任考核范围,适时组织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督察工作,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和服务。
来源: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http://fgw.ningde.gov.cn/zfxxgk/zfxxgkml/gfxwj/202010/t20201012_1369860.htm
来源:信用中国(福建宁德)http://credit.ningde.gov.cn/68/228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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